为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我委起草了《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越城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6日。
联系处室: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联系电话:85224803;
传真:85132691;电子邮箱:sxsfgwjgc@163.com
附件:绍兴市发改委关于越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20210819.doc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