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50号)和《绍兴市发改委关于上级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绍市发改发〔2021〕26号)精神及资金管理办法,经委党组会议审核,对2022年度省诗路文化带建设专项资金下达的市本级部分进行分配。根据资金支付程序,现将2022年度省诗路文化带建设市本级资金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575—85202274,0575—88050790。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1日。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浙江绍兴鉴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项目 | 越城区发改局 | 绍兴市镜湖新区镜湖中心广场综合项目 | 镜湖新区开发办 | 北纬30°展示馆项目 | 市文旅集团 |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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