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13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144号)要求,2021年度市本级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共6364万元,其中部分资金拟对绍兴综合保税区(一期)保税物流分拨中心等5个项目予以补助,其余补助资金由滨海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2年6月16日至6月22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反映。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方式)。 公示受理部门联系人:市发改委 汤力扬,电话:85143836; 市财政局 颜 彦,电话:85209616。
附件:2021年度市本级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拟补助项目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2021年度市本级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拟补助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绍兴综合保税区(一期)保税物流分拨中心 | 滨海新区管委会 | 2 | 杭州亚运会棒(垒)球体育文化中心项目 | 市交投集团 | 3 | 绍兴市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融入杭州湾产业带对策研究 | 市发改委 | 4 | 镜岭水库建设对提升曹娥江流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分析研究 | 市原水集团 | 5 | 绍兴纳电新能源产业万亩千亿产业平台规划研究 | 滨海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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