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浙编办发〔2020〕26号)和《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绍市编办〔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我委下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章程,已经绍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备案),现将章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公示期若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75-85726021。
附件:绍兴市价格监测与认证中心章程.pdf
绍兴市铁路建设服务中心章程.pdf
绍兴市能源监察中心章程.pdf
绍兴市公共365完美体育官网_abefd365bet娱乐场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信息中心章程.pdf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