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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两业融合试点创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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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1-03 17:24 |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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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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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市级两业融合试点创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参照《浙江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支持石油化工全产业链融合、汽车制造和服务全链条融合、生命健康制造和服务有机融合、装备制造和服务集成化融合、消费电子全场景定制化融合、轻纺工业和服务深度融合、农副产品加工和消费融合、现代物流和制造业高效融合、电商与制造企业数字化融合、研发设计和制造业嵌入式融合等领域,以及其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特色领域。 二、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参照《浙江省两业融合试点创优导则(试行)》,试点企业包括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试点申报条件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或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全国前10名,企业研发 设计、检验检测、营销、培训、售后等服务中间投入占比在20%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两业融合发展模式鲜明、特点突出、示范效应强的企业,可不受上述条件约束,经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申报。 三、有关事项 请各企业将附件1-3(盖章扫描版)于1月6日上午报至市发改委产业处,邮箱地址:cyc13567204128@qq.com。 联系人:徐庭骏;电话:0575-85149563。
附件:1.试点申报企业简表.docx 2.试点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docx 3.试点建设基本情况表.docx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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