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4151”计划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的意见》(绍政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和市级数字化园区创建要求,在园区申报、各地初审基础上,我市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踏看等程序,拟定12家园区为2022年度绍兴市数字化小微企业园,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3天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经信局反馈,联系人:任雁,85157321
附件:2022年度绍兴市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名单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7日